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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知道,沈澹月不会告诉她答案。
就像他不会告诉她,为什么出来吃个饭,就要将购物中心清空一样。
在他的面前,她似乎只有两种选择,要么妥协,要么离开。
其实,离开并不失为一个选择。
明琅没什么野心。
记忆里,她似乎是一个朝气蓬勃、容易激动、憎恶有钱人的女孩。
但不知为什么,她回想起从前的自己,内心没有半点波动。
相较于打倒公司,她更想离开这座城市,去一个远离公司纷争的小镇,收养几只流浪猫,慢悠悠地过日子。
到那时,她想见谁就见谁,想跟谁说话就跟谁说话。
无聊了可以去黑市闲逛,去地下擂台切磋,逢年过节还可以邀请朋友到家里来做客虽然她没有朋友,但离开沈澹月不就有了。
明琅很喜欢沈澹月。
他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。
直到现在,她想起他在那方面极具攻击性的模样,仍会感到浑身发麻。
她也很喜欢他身上那种微妙的反差感。
起初,他非常嫌恶她身上的汗液,很少跟她发生肢体接触,甚至不愿戴着手套碰她。
她问他是否喜欢她,也是问了很多遍才得到答案。
现在却变成了,她无意识看他一眼,他都会低头吻上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