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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章(第2页)

他不讨厌小动物,但也说不上很喜欢,反之,他是有点害怕的。

在他印象中,狗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, 忠心是没错,但和“萌物”绝对挂不上钩。

小时候他去爷爷家玩, 那里的警卫员就养着一只牧羊犬, 据说是退役下来的警犬, 立过很多功。

有一年冬天,张思毅在爷爷家过寒假, 爷爷的朋友送来一只新鲜的野猪猪腿, 奶奶剃了猪腿上的肉, 让警卫员把骨头拿去给那条牧羊犬吃,警卫员见张思毅好奇,便带他一起过去喂。

张思毅原先对那牧羊犬也满是新鲜好奇的,尤其喜欢它乖乖蹲着时威风凛凛的模样。

警卫员还把猪骨头给张思毅,张思毅大着胆子把骨头丢过去……然后,他就留下了心理阴影。

直到现在,他都没忘记那条“很乖、不咬人”的警犬突然扑上来张开血盆大口,叼住猪腿骨头的情景,那一瞬间,张思毅感觉那狗都能把自己活吞了!

自那以后,张思毅对狗就既敬又畏,就算是看起来“萌萌哒”的小狗,他都能想象出它们暴露野性时的凶残模样。

“我觉得这名字挺有深意的,以后看见它,就提醒我得振作起来。”傅信晖笑了笑,又抱着振作给它吹了会儿毛,一边道,“这小东西胆子特别小,我把它从宠物店里领回来的路上,它给吓尿了,所以刚给他洗了个澡。”

吹完后,傅信晖见张思毅杵在一边,把小狗往他怀里一塞,道:“你跟它玩会儿,我收拾一下东西。”

张思毅手忙脚乱地抱住这毛团,跟它大眼瞪小眼。

可能是他手上还残留着烧鹅店带出来的香气,小狗突然低下脑袋,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张思毅的手背。

“卧槽!它它它舔我!!”张思毅缩回手,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。

傅信晖看了哈哈大笑:“舔就舔呗,说明它喜欢你,在你身上做记号呢。”

张思毅:“……”

傅信晖收好吹风机,转身往厨房走:“你买烧鹅了?正好,那我煮点米饭,再炒盘青菜就能吃了。”

这样的生活还真有种微妙的违和感啊。(=_=)

好吧,唯一的不对劲可能是他和傅信晖会在外人眼里越来越基,连张思毅都忍不住想,如果他们一直住在一起,彼此又没有女朋友,会不会真搞到一起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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