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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刚来时,听大志说,他们以前公司刚开始时,就一个小破房间,要债就是跟人打架,打赢了就能把债要回来,那些时候,每个人身上都一身伤,耿弋是打得最凶的,他身上的伤也最多,旧伤添新伤,感觉不到疼似的,第二天照旧出去跟人打,他们赚的每一笔钱,都是拿命跟人拼回来的。
“明珠?”电话那头声音很近,带着他独有的质感嗓音,她几乎能想象到耿弋接电话的表情,情绪有些淡,眼皮掀着,嘴里咬着烟。
明珠「嗯」了声,问他,“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
“过几天。”他顿了下,问她,“你声音怎么了?”
明珠擦掉眼泪,声音带着鼻音,“有点感冒。”
“药箱里有感冒药。”
“嗯,已经吃了。”
“有没有想要的东西?”耿弋低声问,“我回去带给你。”
明珠眼泪又掉了下来,她仰着脸,把眼泪逼回眼眶,咬着唇说,“我想见你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,隐约传来耿弋的笑声,他的声音离收音筒又近了些,低低的,带着点撩人的气音。
“好……”
伤太重
耿弋在外地接了个单子。
赌场里的人不讲规矩,输了一百万不还,那人去闹过几次,后面不了了之,事情都过去三年了,那人都放弃了,见耿弋问报酬,直接开价五五分,如果一百万要回来,就给耿弋五十万。
耿弋拿了地址就开车去了。
他一个人去的,十二岁的时候,他就一个人跟无数人打架,不停地被打倒,不停地爬起来继续打,沐浴在血水里,口腔里永远是血腥味。
他从十二岁跟人打到二十五岁,最近两年有了老板架子,不需要自己出马,这才收了拳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