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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之,魏谦从头发丝到脚趾甲,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跳起来闹革命了,心火烧得最旺的时候,魏谦冲到自己屋里,挑了一条最硬最沉的皮带,准备一会魏之远放学回家,必须要先给他来个三堂会审,只要这小子有胆子认,他就把这王八蛋抽成陀螺。
真是从小到大没打过,这是积攒到一起给他上房揭瓦了!
魏谦原本以为宋小宝已经是熊孩子的极致,没想到魏之远这个“从不出格”的好孩子在这等着他呢,魏谦又低头看了一眼摊开在桌子上的杂志,上面一群没穿衣服的男人正没羞没臊地滚在一起,还正冲着他抛媚眼,再次气得他心肝一阵乱颤。
魏之远让他哥活生生地体验了一把心脏病人的滋味,魏谦的血管里像安装了十架机关枪,同时突突起来,他深吸几口气,感到胸口一阵一阵地发疼。
简直是……伤风败俗!
魏谦一屁股走在旁边,恨不得掰开魏之远的脑子,看看那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,或者什么玩意占领了他弟弟的身体,来地球的目的是要干什么?
这些因为出离愤怒而乱七八糟汇聚到一起的情绪,最后终于通过毫无逻辑的整合,江流入海般地合成了一个念头――他决定要打死魏之远那个小兔崽子。
这件事东窗事发是在午后,魏之远一般晚自习会上到九点多,他从十二三岁开始就有晚上跑步的习惯,通常上完晚自习会自己顺便跑几圈,活动活动筋骨,等回来就差不多将近十点了。
当中七八个小时,足够魏谦冷静下来了。
宋老太晚饭依然做得卖力,可魏谦没心情也没胃口,草草吃了两口就走了。
他回到自己的书桌前,对着那本下午让他怒不可遏的色/情杂志,终于开始用人类的脑子――而不是机关枪一样的心血管来思考这个问题了。
魏谦不知道这到底是魏之远的一时好奇,还是那孩子本人真的有这个倾向。
他想不出任何原因,也想不出任何理由。
先哲中,同性间也有超出友谊的感情,但魏谦一般认为,那都是他们研究学问研究痴呆了,神经病的另一种表达方式。
他并没有接触过现实的同性恋,也不了解。对那些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毫无概念,只好依照主流的想象来妄加揣度,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喜欢男人的男人,大多是让人看了就别扭的娘娘腔。
魏谦往后一仰,靠在椅子上,脖子软哒哒地往后垂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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